6月22日,正与女友在出租屋内睡觉的重庆市民陈先生,被中介直接掀开被子催租,遭遇了惊魂一幕。
据悉,双方因房屋退租
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从而引
发矛盾。6月23日,
警方根据治安
管理处罚法
相关规定,对陈先生和董某
分别给予
罚款100元和500元的行政处罚。
6月22日下午2时许,租住在重庆市江北区一
小区的陈先生与女友
正在家中睡觉,
突然间,有4名中介人员以催缴房租为由,
进入其卧室内。陈先生称,其中1人还在其女友没穿衣服的情况下,强行掀被子,还殴打自己。
从陈先生提供的
视频中
看到,
事发时屋内光线昏暗,屋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随后房门被打开。
一名戴眼镜的
男子朝屋内
看了看,询问陈先生当天交不交房租,并称当天交
不了房租,房子
肯定住不了。陈先生以房租未到期为由予以反驳,并称自己不续租了。在听到陈先生不续租的
回答后,那名戴眼镜的男子
开始将陈先生房间内的鞋架扔到屋外,并上
前暴力拉扯陈先生所盖的被子,这时,视频中传来
一名女子的叫声,陈先生起身反抗
却被戴眼镜的男子打倒后按倒在床上,随后视频
画面一片漆黑,传来双方争执的声音。
陈先生女友拍摄的另一段
现场视频显示,穿着内裤的陈先生与戴眼镜的男子抱打
在一起,随后陈先生被推倒在床上,期间,戴眼镜的男子让陈先生的女友把手机收起来。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视频中,还有其他
三名男子进入到房间内,但当时并未动手。
事后,陈先生
报警处理此事。警方出具的两份行政处罚
决定书显示,陈先生与戴眼镜的男子董某因房屋退租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董某首先用拳头击打陈先生头部三拳,后双方互相扭打。在此
过程中,陈先生用拳头击打在董某
身上数拳,并
用嘴咬了董某左上臂,而董某则扯下了陈先生的一撮
头发,导
致陈先生左颞头皮血肿。
6月23日,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陈先生和董某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和500元的行政处罚。
6月26日,
当事人陈先生向记者讲述了
发生此次冲突的原委。
“
我是今年4月18日和中介签的
一年的租房合同,交了3个月的房租,还有1个月的押金,按理说应该是到7月18日,这
一个季度的房租才算到期。可在本季度房租到期前一个月的6月19日,房屋管家
就提出要缴纳下个季度的房费。”陈先生说,
如果6月份不交下个季度的房租,中介方
就要求自己提前一个月搬走,对此他不能接受。6月20日,双方因此事协商未果报警处理,但警方让私下解决。
之后两天,就
发生了中介闯入卧室的
事情。
陈先生与中介签订的租房合同中
可以看到,双方约定的租赁起止
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1日,租金付款
方式为押一付三,陈先生应根据每期固定18号收租(每期提前一个月)的支付方式,分别于
2022.04.18,2022.6.18,2022.9.18,2022.12.18,2023.3.18支付该房屋租金及每月周期
费用。
对于上述合同规定,陈先生称,当时租房时
比较匆忙,没有细看具体条款。但他认为,
对方制定的合同属于不利于租客条款,合同的合理性存疑。此外,对方冲进房屋扔
东西的
行为不合法,这种暴力行径不能接受。
“是他违约在先,
我是被套路了。”26日上午,记者
联系到了中介公司的
员工董某。据董某称,早在冲
突发生之前的6月20日,公司代表和陈先生已经到
当地派出所就房租到期缴纳一事
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22号下午,我在房间
门口敲门等待
5分钟,他隔着屋门,对我进行了各种
人格侮辱和言语辱骂,故意
激怒我。”董某说,当他准备开门进屋时,发现门
并没有上锁,门打开后,他并没有直接进屋,
而是站在门口和陈先
生理论,“他趁着屋内光线黑暗,故意挑逗,
引诱我做
出了过激行为,并
偷偷地录像。”
对于董某所称的辱骂行为,陈先生则表示,对方每次敲门,自己
都有作出回应,并未对其辱骂,也没有允许对方进入房间。
董某说,
因为屋内黑暗,去摸门口灯的开关,没有
找到,“我去拽被子
时候,才发现床上还躺着一个
女孩,而
不是我
知道床上
有一个女孩才去拽被子的,这个时间前后顺序很
重要。”董某说,陈先生看到他拽被子后,就立马扑过来,随后双方扭打在
一起。
董某还表示,陈先生的头发掉了一撮,是因为当时陈先生扑上来后,使劲咬
他的手臂,在受痛后自然
反应就拽了陈先生的头发,虽然此事已经过去几天,但胳膊上的
咬人牙痕依然可见。
“在警察的协调下,我已答应退还陈先生的押金和房租,但
遭到了陈先生的拒绝。他以录有视频,要对我和公司进行网暴,张口
就是要索要5万元封口费,
才会删视频。”董某称。
对此,陈先生表示,当时他是曾提过5万元的赔偿,不过
目前还要看伤情的鉴定,
觉得5万块钱太便宜他们了。
“我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冲动是魔鬼,打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但这件事情不能断章取义。”董某表示,此事警察已经处理完了,陈先生如有异议,完全可以
通过法院解决,另外他也
会保留自己的诉讼权利。
陈先生向记者表示,他要求对方向自己当面赔礼道歉,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以及他和女友的
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具体
金额还没有确定。“现在我和女友暂住在宾馆,这件事情给她
心理留下了巨大的阴影,就连外卖员敲门送外卖,都感到惧怕。”
对此,
北京大成(
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依据陈先生和中介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陈先生有按时提前预付房租的义务,如陈先生逾期支付房租
超过3日的,构成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应在
接到出租方的
通知当日搬离房屋。因而,在陈先生逾期支付房租超过3天的情况下,中介方的确有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陈先生违约责任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
针对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形双方可以自由约定,
一般遵循‘有约从约’的原则。”柴律师解释,陈先生违约
不想续租后,中介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清退,加上一个月的押金,便达到了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的目的。但清退
需要通过单方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在中介没有进行必要的单方通知解除之前,即便陈先生违约,中介方也无权强行闯入房间对陈先生进行驱赶,
只有在中介方尽到单方通知解除义务后,双方的租赁合同才
正式解除,中介方才享有将陈先生“驱离”的权利,即便
如此,中介在对陈先生进行“驱离”的时候,仍有义务保护当事人隐私,采取必要合理的方式,不可采取暴力手段,也必须要给陈先生预留合理必要的时间。
对于中介在收房前
是否下达过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当事双方各执一词,陈先生称并未
收到正式的通知,而中介方则表示曾让相关
工作人员下达过通知。但截至极目新闻记者发稿,双方暂未提供支持各自观点的证据。
柴律师还提到,针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陈先生违约需要赔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此项约定为租赁合同常见条款,属于有效约定,但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必须以实际损失为准,一般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否则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下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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