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当地殡葬从业者”、“骨灰被调包”、“阴婚”……
新闻不长,信息量却很大。
道德之沦丧,人性之泯灭。
于是,罗小猫猫子拿出一瓶农药,一口气喝了下去,经抢救无效去世。
等到男方家属来接亲后,伴随着乐队和鞭炮声,来到男方墓地。
于是,“罗小猫猫子”就被开寿衣店的张某盯上了。
“(指偷女孩骨灰拿去配阴婚)就没多大点事。赶到风口浪尖上就成事了。”
不过她也算说了一句实话。
调包骨灰轻车熟路,一告一个准,一抓一个准,说明这早就是行业惯例。
光天化日下,蟑螂们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
甚至在一些案件中有不少为偷盗尸体、为卖尸获利而杀人。
她在火化前就被安排了冥婚。
2013年6月,陕西人丁某等9人预谋将陈某捂死后卖给山西一户人家配阴婚,后来陈某被推进太平间时被管理员发现。
幸运的是,在埋葬过程中,这个女孩恢复了知觉,大力敲打棺材,才得以死里逃生。
谁听了不心惊胆寒。
简单来说,就是旧时人们认为,未婚而死, 有违天道。
而祖坟中有一座孤坟会影响后代运势,所以要替死者办阴婚。
另外,就是上面提到的,办阴婚也是一条致富路。
以北方地区为例,近20年来,鬼妻价格,足足上涨30多倍。
如果有额外要求,则会要到10万以上,前后花费十几二十万的大有人在。
也因为如此细致的市场划分,催生了“鬼媒人”和盗墓贼这两个行当。
当然,没人关心尸体的来源,或者说大家都心知肚明。
女方家人会觉得给女儿找了婆家,还挣了彩礼钱,“一举两得”。
而与高昂利润形成对比的,是刑法的量刑。
三年以下,和一单10万相比,真的太轻了!
并且目前法律对于买方、“鬼媒人”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和制裁手段。
而且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罗小猫猫子”的悲剧发生后,竟然还有人说:
死了还能挣钱,也算帮家里人尽孝了。
是啊,3000年了,今夕何夕,都2021年了,这样愚昧的观念还不该停吗?
难怪有人说,现在的女性活的真是生不如死。
穿得少了,被强奸也活该!
晨跑遇害,也是自作自受。
自己独居,被害了也怨不得别人。
等到去世了,还不能清净,还要为家里“创收”。
从出生到离世,哪里还有一点人性、亲情和尊严。
哪怕儿女已经离世,父母依然可以做主为其操办婚姻,从女性身上榨取最后一点利益。
生前逼婚,死后阴婚,臭不可闻。
试想一下,女孩子死后不能“落叶归根”,不能有最后的尊严和清净。
你的女儿、姐妹,任何女性亲属,死后会变成陌生人的鬼妻。
不害怕吗?用如此方式赚钱,良心不会痛吗?
不仅打击而且需要加大力度打击。
也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努力,改变思想,拒绝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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